《重要通知》各單位請自即日起開始進行「114年度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預算需求調查,並最遲於8/20(星期二)下班前繳交預算需求表
發布日期 2024-08-01 09:11:00
各位同仁收信好
- 自即日起將開始進行「114年度整體發展經費」預算需求調查,各位同仁請依據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及系所(中心)、學院之發展重點規劃編列預算需求,並配合各自單位規定之回報期限繳交給各單位之彙整同仁,各單位彙整後之預算表請依規定之審核程序通過後繳交會計室。因今年預算審查作業提前,請各單位最遲於8/20(星期二)下班前將預算表電子檔先行mail至會計室,預算表紙本可於單位會議通過後用印再送會計室即可,若後送之紙本資料與電子檔有需調整之處,請再行告知修正。
- 為有效規劃分配有限預算,請各單位確實調查並評估教師及同仁之需求,購置之設備可先請相關單位(資教中心及總務處)會勘場地後確實向廠商訪價及開立規格合理編列(依教育部規定採購單價若能參照臺灣銀行聯合採購標準則應參照),避免預算數與執行數差異過大,遭審查委員質疑預算未審慎評估規劃。
- 經常門或資本門已編列於其他經費,請勿再重複編列。
- 預算調查表格共分(表一)~(表八),工作表名稱上皆已備註調查之單位名稱,請逐一檢視避免疏漏。
<各單位應送交會計室之資料如下>
- 經系所(中心)會議通過、學院長審核通過之預算需求表(請mail檔案外另送簽核後紙本)。
- 各系所(中心)須依本校[整體發展經費專責小組設置辦法]規定以公平公開方式推舉產生一名專責小組委員,請一併提交當選委員名單及備註推舉方式,並請自行保留推舉紀錄,以備教育部後續抽查。
另請各單位投票選舉前依設置辦法規定,各系所、中心教師代表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以及專兼任內部稽核人員不得擔任本小組委員。
~以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聯絡~
會計室 敬啟113.08.01(聯絡人:曾惠翎 分機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