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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各單位請自即日起開始進行「113年度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預算需求調查,並最遲於9/1(星期五)中午前繳交預算需求表

發布日期 2023-08-01 13:59:00

  1. 自即日起將開始進行「113年度整體發展經費」預算需求調查,各位同仁請依據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及系所(中心)、學院之發展重點規劃編列預算需求,並配合各自單位規定之回報期限繳交給各單位之彙整同仁,各單位彙整後之預算表請依規定之審核程序通過後繳交會計室。因今年預算審查作業提前,請各單位最遲於9/1(星期五)中午前將預算表電子檔先行mail至會計室,預算表紙本可於單位會議通過後用印再送會計室即可,若後送之紙本資料與電子檔有需調整之處,請再行告知修正。 
  2. 為有效規劃分配有限預算,請各單位確實調查並評估教師及同仁之需求且設備確實訪價合理編列(依教育部規定採購單價若能參照臺灣銀行聯合採購標準則應參照),避免預算數與執行數差異過大,遭審查委員質疑預算未審慎評估規劃。
  3. 預算調查表格共分(表一)~(表八),工作表名稱上皆已備註調查之單位名稱,請逐一檢視避免疏漏。

<各單位應送交會計室之資料如下>

  1. 經系所(中心)會議通過、學院長審核通過之預算需求表(請mail檔案外另送簽核後紙本)。
  2. 各系所(中心)須依本校[整體發展經費專責小組設置辦法]規定以公平公開方式推舉產生一名專責小組委員,請一併提交當選委員名單及備註推舉方式,並請自行保留推舉紀錄,以備教育部後續抽查。
    另請各單位投票選舉前依設置辦法規定,各系所、中心教師代表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以及專兼任內部稽核人員不得擔任本小組委員。

~以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聯絡~

會計室 敬啟112.08.01(聯絡人:曾惠翎 分機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