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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107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及整體發展獎勵補助計畫校內核銷請款截止期限為12月10日,請各位同仁配合辦理~

發布日期 2018-11-21 10:59:00

主旨:107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及整體發展獎勵補助計畫校內核銷請款截止期限為1210日,請各單位承辦人員及獲獎勵補助之老師務必配合辦理。

說明:

  1. 依教育部規定,支出憑證在1231日以前尚未發生債務或契約責任者,應即停止支用,其已發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應於次年115日截止支付。(亦即1231日前請款傳票簽核完成,115日前出納組付款完成)
  2. 為配合以上截止日,請各單位承辦人員及獲獎勵補助之老師,至遲於1210日前送出請款。逾期送件則礙於教育部規定之期限,該案即視為未完成,恕難補助與進行請款。
  3. 若活動實際辦理時間逾1210日,則准予先行預支完成付款程序後,延長至1220日前完成核銷,亦請各單位承辦人員追蹤其簽核流程進度。
  4. 資本門與經常門需採購之預算項目,請各預算需求單位追蹤其採購流程進度,務必於期限前完成付款,以上亦請總務處同仁協助管控。
  5. 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包含以下:
    (1)資本門:
    ‧教學及研究設備(各教學單位)
    ‧圖書館自動化設備及圖書期刊、教學媒體(圖書館)
    ‧學務設備(學務處)
    (2)經常門:
    ‧獎助教師研發製作教材、教具
    ‧補助教職員工取得專業證照
    ‧補助提升教學成效暨創新課程
    ‧獎勵教師申請政府部門補助之課程與教學計畫
    ‧獎補助遠距教學課程
    ‧獎勵教師指導學生參與學術型研究計畫
    ‧獎勵教師指導學生參與競賽
    ‧獎補助教師專題暨產官學合作研究計畫
    ‧補助教師專利申請費、維護費
    ‧補助教師參加國內外學術研討(習)會、或其他短期研習
    ‧補助教師進修
    ‧補助教師升等
    ‧補助各單位辦理教學研習、公民營機構研習
    ‧補助行政人員就讀本校進修
    ‧補助行政人員參加研習暨教育訓練
    ‧補助行政單位辦理職工研習暨教育訓練
    ‧學生事務與輔導經費補助(學務處)
    ‧改善教學物品
    ‧授權2年以內之電子資料庫

    會計室 敬啟107.10.24